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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6-17
各股室、森林公安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广泛开展"文明河南做表率·文明濮阳我先行"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乐宣〔2014〕13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我局党员干部的文明素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我局党员中广泛开展"文明河南做表率·文明濮阳我先行"系列活动,特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文明河南做表率·文明濮阳我先行"系列活动,引导我局党员干部提升素质,凝聚力量,促进形成"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良好风尚,为扎实推进文明河南、文明濮阳、文明南乐和创建全省文明县城提供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和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领导组织
组 长:王祥杰
副组长:杨东成 马远征 岳占伟 张亚波 韩晓飞
成 员:张韶亮 苏海涛 王延超 杨会权 陈国存
张丽景 杨喜昌 武永亮 张 凯 徐国广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任韩晓飞(兼)。负责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扎实组织各项专题活动的开展,负责上报各类信息、材料、方案及影像资料等,负责做好该活动开展情况的上传下达工作。
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广泛开展"文明河南做表率·文明濮阳我先行"系列活动的通知》濮宣文〔2014〕23号)。
三、活动要求
一是要求活动坚持"三个同步"。坚持将"文明河南做表率·文明濮阳我先行"系列活动与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同步;坚持将"文明河南做表率·文明濮阳我先行"系列活动与"一创双优"活动日常推进同步;坚持将"文明河南做表率·文明濮阳我先行"系列活动与我局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同步。
二是要求党员做到"四个带头"。全局党员特别是党员科级干部和中层干部要坚持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理论修养,带头为民服务多办实事,带头文明用语、文明行事,带头参加局活动办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是要求活动成效"五个明显"。通过我局"文明河南做表率·文明濮阳我先行"系列活动的开展,要求全局党员理论素养明显提高,文明程度明显改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参与活动明显主动,不文明行为明显降低。